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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标杆示范申报
申报时间: 2023-08-10 -2023-08-31 受理部门: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订阅更多
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在江门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且无违法记录。   (二)申报单位通过数字化、智能化实践带动企业研发、制造、管理、服务等各环节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提高,实践模式具有可复制性、易推广性,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三)申报单位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发布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2年版)的通知》(工信厅企业〔2022〕32号)的《制造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表(2022年版)》,登录网站(https://zjtx.miit.gov.cn)开展数字化水平评测。原则上需达到数字化二级及以上水平。   (四)已获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工业互联网、上云上平台等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不再重复申报“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标杆示范企业”。   (五)每个申报单位只能选择一个方向申报。   (六)截至本通知申报截止时间,申报项目应已建设完成,且仍正常使用和运转。   (七)对由入选江门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的数字化服务商牵头建设的项目优先支持。
支持力度
  (一)入选单位将被授予“江门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标杆示范企业”、“江门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标杆示范车间”称号。   (二)对入选单位的转型案例、应用场景、优秀资源、亮点工作进行推广宣传,扩大标杆示范作用。   (三)对入选单位分类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工业互联网示范项目以及江门市“政银保”融资项目促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政策。   (四)鼓励各县(市、区)、各镇街政府对入选江门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标杆示范根据现有扶持政策给予奖励或出台相关配套扶持政策措施。   (五)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经核实属实的撤销称号。
申报材料
项目来源
《江门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