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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建设项目 申报指南
申报时间: 2024-01-08 -2024-01-11 受理部门: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订阅更多
申报条件
( 一)申报主体: 江门市内注册企业牵头,联合知识产权 服务机构共同申报。 牵头单位已经承担省、市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且尚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申报。 ( 二)申报条件: 牵头单位已认定为国家级或省级新兴产 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学研协同创 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省级 企业技术中心等(以下简称各类创新中心),上述中心需经国家相关部委或省级厅局认定。 (三) 申报要求:各申报单位必须围绕《广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 见》(粤府函〔2020〕82 号)中提出的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 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从符合区域发展需求的产业集群中选取某一细分技术领域,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
支持力度
本项目拟立项 3 项,每项扶持不超过 20 万元。
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 2.法人资格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 国家部委或省级厅局认定各类创新中心的红头文件; 4.近两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5.其他证明申报条件、 申报优势的材料。
项目来源
《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